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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关于离婚后的债务问题

2021-10-23 11:54:57
  在现实生活当中,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而选择找离婚律师帮助他们打官司来解决问题,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那么,起诉离婚受理以后债务还需要负责吗?深圳律师事务所整理出了下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离婚律师:起诉离婚受理以后债务还需要负责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受理以后,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依然要承担偿还责任。

  但是深圳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律师:起诉离婚受理以后准予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律师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律师提醒您还有比较重要的两点是: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知识就是深圳律师事务所整理出来的关于离婚问题的答案,离婚律师来总结一下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不会因为两人离婚而消失,该清偿的债务还是要清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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